日期:2022-04-07 來源投資東莞
《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進一步促進市場主體和困難行業紓困發展的若干措施》(簡稱“紓困27條”)日前發布。其中,增資擴產企業通過市場化方式購置廠房最高補貼360萬元。
一、政策依據
增資擴產企業通過市場化方式購置廠房,按每平方米60元給予購置費補貼,單個企業累計最高補貼360萬元。
——《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進一步促進市場主體和困難行業紓困發展的若干措施》(東府〔2022〕25號)
二、申報對象和條件
申請資助的增資擴產企業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注冊地、經營地、納稅地須在我市范圍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符合我市四大戰略性支柱產業和五大戰略性新興產業方向,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1)屬于我市上市及上市后備企業、市倍增企業、科技百強、瞪羚企業、專精特新企業或外資百強企業;(2)2021年度在我市實現主營業務收入1億元以上或納稅500萬元以上。
3.已與屬地鎮街(園區)簽訂投資協議,約定相關產業方向、固定資產投資、產值、稅收等相關指標。
4.購置廠房物業須為申請資助的增資擴產企業自用,購置的廠房物業5年內不得出租出售,不得改變用途,且購置的時間在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5.申報企業不存在相關文件所規定的市級財政資金不予資助的情況,無重大違法行為并受到行政或司法處罰的。
三、資助標準
符合申報條件且屬于購置廠房的增資擴產企業,自企業簽訂購買廠房物業合同之日起,可連續3年申請購置補助。購置補貼據實核算,補貼面積不高于20000平方米,且補貼標準為60元/平方米·年,單個企業每年最高補貼不超過120萬元,累計最高補貼不超過360萬元。
四、申報工作流程
(一)申報時間
2022年4月6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工作流程
1.企業申報。通過“投資東莞”公眾號進入“政務服務”欄目的“增資擴產政策申報”或登錄“東莞市投資促進局”官網(http://www.dg.gov.cn/dgipb/)進入“增資擴產政策申報”欄目,下載“購置廠房補貼申請表”,按申報指引要求填報和準備相關資料,形成紙質申報材料和PDF掃描件于申報截止日期前提交屬地鎮街(園區)招商引資主管部門進行初審。
2.初審。屬地鎮街(園區)對申報企業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完成后將初審結果通過電話反饋給申報企業。初審通過的,在《申請表》上出具審核意見,加蓋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會)公章,將申報材料(一式三份)報送至市投資促進局。
3.核查。由市投資促進局核查初審通過的企業申報材料,并按一定比例組織現場抽查,對申報企業是否存在不予資助及信用情況征求部門意見后,核定審核結果。
4.社會公示。由市投資促進局將核查通過的企業名單向社會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
5.資金撥付。公示無異議的或經調查后異議不成立的,納入資助計劃,由市投資促進局呈報市政府批準同意后,按財政資金撥付程序辦理撥款手續。市、鎮財政按1:1的比例承擔撥付扶持資金。
五、申報材料及要求
1. 購置廠房補貼申請表(見附件,復印件,須核實原件,蓋章);
2. 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須核實原件,蓋章);
3.企業法定法表人身份證、申報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須核實原件,蓋章);
4. 與鎮街(園區)簽訂的項目投資協議(復印件,須核實原件,蓋章);
5. 購置廠房物業合同、購置廠房物業產權證明文件或受理證明原件、購置廠房物業發票(復印件,須核實原件,蓋章)。
6.購置廠房平面圖(復印件,蓋章)。
以上材料屬于復印件的,須加蓋企業公章,同時在遞交紙質材料至鎮街(園區)初審時須提供原件。申報企業初審后,按順序依次編排并按A4紙雙面打印、膠裝成冊,加蓋騎縫章,一式三份,連同電子檔交市投資促進局、屬地鎮街(園區)招商引資主管部門存檔。
六、聯系方式
(一)熱線
28331260、28331372。
(二)地址
東莞市投資促進局項目促進科,東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26號。
東莞市投資促進局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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